经营生意就意味着承担风险,其中一些风险可能波及您的个人资产。本文概述新南威尔士州的企业主和董事限制这类风险的常见方式,仅为一般性信息。
选择合适的架构
公司是独立的法律主体,因此一般而言,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,而非由您个人承担。但这种保护并不是绝对的。个体经营者和普通合伙人需对生意债务承担个人责任。因此,许多企业主通过公司或“信托加公司”的架构经营,并将贵重资产放在与承担经营风险的主体不同的另一主体名下。
留意个人担保
银行、房东和供应商常常要求董事为公司的义务提供担保。如果公司无力支付,个人担保可能使您的住宅和储蓄面临风险。签署之前,请阅读您所担保的内容,了解金额或期限是否有限制,以及能否协商设定上限或缩短期限。
了解董事义务
- 资不抵债期间交易(insolvent trading):根据《Corporations Act 2001 (Cth)》第588G条,董事如果在公司资不抵债时,或在有合理理由怀疑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,允许公司继续产生债务,可能需要承担个人责任,但可援引安全港(safe harbour)等抗辩事由。
- 税务和退休金:董事处罚制度(director penalty regime)可能使董事对未缴的 PAYG 预扣税款、GST 和雇主退休金保障(superannuation guarantee)款项承担个人责任,而且董事处罚通知(director penalty notice)可能设有较短的期限。
- 记录与申报:保存良好的财务记录,并在现金流趋紧时尽早寻求意见,是董事所能采取的最佳保护措施之一。
保险与合同
适当的保险,例如公众责任险、职业赔偿险以及董事及高管责任险,可以减轻索赔带来的财务影响。起草得当的合同(包括责任限制条款)也有帮助。
常见问题
公司能完全保护我的个人资产吗?
不能。个人担保、资不抵债期间交易、与税务有关的董事责任,以及您处理公司资金的方式,都可能使您的个人资产面临风险。
我应当什么时候寻求意见?
理想情况下,是在开始经营之前、在签署重大担保或租约之前,以及在生意首次出现财务压力迹象之时。
生意出现困难后,我可以把资产从自己名下转出吗?
这样做有风险。在生意陷入困境时作出的转让可能被质疑并被撤销。请先咨询律师。
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每个人的情况各不相同。请今天就联系我们的律师,评估您的具体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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